1. 询价条件
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7月印发《关于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具备环境空气VOCS走航监测条件的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夏季环境空气VOCS走航监测工作。通过走航监测,快速对本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摸清整体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分布情况,实现对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区域、重点企业、城区边界实行地毯式快速监察,实现对污染气体排放单位进行分级管控,对差异化治理措施的制定和治理措施的快速后评估提供监测数据支撑。切实改善城市臭氧污染问题,为完成我市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奠定基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昆明市大气VOCS秒级多组分走航监测》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2. 项目概况
2. 1项目名称:昆明市大气VOCS秒级多组分走航监测;
2. 2项目编号:KMSSTHJJ202406;
2. 3资金来源:已落实;
2. 4预算金额:100000.00元;
2. 5采购内容:通过对昆明市往年及今年的臭氧数据分析,对昆明市重点国控监测站点(O3数据相对偏高的点位)周边5公里进行VOCS进行精准走航监测分析服务,建立区域网格化VOCS污染画像。通过网格化细分重点区域,结合城市及园区布局实际情况,对全面污染摸排整体高水平区域进行重点监测,采用走航监测+蹲点监测相结合的措施,锁定污染排放重点区域,根据监测结果分析主要污染因子,再进一步重点排查。锁定目标区域,开展污染精准溯源,监测车的双通道质谱进行不间断走航监测,分析出污染物的排放规律、高活性排放物种,确保摸清污染排放规律,有效找准污染高值准确时段。结合城市及园区布局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而周密的监测方案和行动计划,获得有代表性的区域污染分布图,全面、快速、精准诊断污染物的大气变化情况,锁定重点污染区域,突出整治的区域效果,科学评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第一时间感知污染排放,及时预测预警,提前管控,为下一步环境有效治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注:本项目为《昆明市大气VOCS秒级多组分走航监测》,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询价通知书第五章《采购需求》;
2.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半年;
2. 7服务地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3. 2.2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3. 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3. 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 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电子邮箱(kmsdqc@163.com)办理报名事宜。
★4.2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要求见本询价公告第4款)。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5月28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
5.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地点:2024年5月2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338室(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
5. 3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门3楼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4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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