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08384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辽宁省海洋生态监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洋生态灾害常规监测及应急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0号
中标(成交)金额:2,049,800(元)
评审总得分:92.62(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1号
中标(成交)金额:651,000(元)
评审总得分:94.52(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典型海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供应商名称:自然资源部大连海洋中心(自然资源部大连海洋预报台)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滨海东路236A号
中标(成交)金额:1,028,000(元)
评审总得分:89.14(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蓝碳系统预警监测及碳汇监测
供应商名称:自然资源部北海生态中心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青岛抚顺路22号
中标(成交)金额:1,470,000(元)
评审总得分:80.67(分)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第三方质量控制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4月30日 09时39分11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洋生态灾害常规监测及应急监测
服务类
名称:2025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001包 海洋生态灾害常规监测及应急监测(C19050000海洋服务)
服务范围:在海洋生态灾害易发区域,包括丹东东港、营口鲅鱼圈、营口白沙湾、盘锦辽河口、锦州港近岸海域、葫芦岛兴城、葫芦岛绥中海域, 大连金石滩旅游景区、大连夏家河海水浴场、大连长兴岛、营口白沙湾海水浴场、葫芦岛兴城海水浴场、绥中止锚湾海水浴场等海域开展常规赤潮灾害监测、绿潮灾害监测、水母灾害监测、褐潮灾害监测以及海洋灾害应急监测。
服务要求:1.1赤潮灾害监测:在丹东东港、营口鲅鱼圈、营口白沙湾、盘锦辽河口、锦州港近岸海域、葫芦岛兴城、葫芦岛绥中共7个海域开展赤潮灾害预警监测,每个区域至少设置3个监测站位,监测站位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监测时段为5-9月,每月1次;监测发现指标异常时,每月2次,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监测频率;根据遥感数据获取情况每3天开展一次遥感监测。 1.2 绿潮灾害监测:在丹东东港、营口鲅鱼圈、营口白沙湾、盘锦辽河口、锦州港近岸海域、葫芦岛兴城、葫芦岛绥中共7个海域开展绿潮灾害预警监测,每个区域至少设置3个监测站位,监测站位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监测时段为5-9月,每月1次。重点监测营口鲅鱼圈山海广场附近海域,5、6、9月份每月监测1次,7、8月份每周监测一次。监测发现指标异常时,每月2次,根据实际需求可增加监测频率;根据遥感数据获取情况每3天开展一次遥感监测。 1.3 水母灾害监测: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在大连金石滩旅游景区、大连夏家河海水浴场、大连长兴岛红沿河核电站、营口白沙湾海水浴场、葫芦岛兴城海水浴场、绥中止锚湾海水浴场6个海域展开水母灾害监测,监测内容为水母生态灾害常规监测以及突发应急跟踪监测等。监测时段为6-9月,每月1次,每个区域布设3个站位,6个区域共计18个站位。 1.4褐潮灾害监测:在褐潮灾害易发区域,辽宁绥中、大连长兴岛附近海域开展褐潮灾害预警监测。全年共监测3次,监测时段为5到7月,每月一次,若发现指标异常时,可适当增加监测频次。每个区域至少布设3个站位,2个区域至少布设6个站位。根据遥感数据获取情况每3天开展一次遥感监测。 2.海洋灾害应急监测 在出现下列情况时:(1)供方在海洋生态灾害常规预警监测中发现赤潮、绿潮、水母、褐潮等海洋生态灾害后;(2)在需方接到自然资源部北海预报中心、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制作的辽宁省海域海水水色异常卫星遥感卫片报告后;(3)在需方收到沿海各市上报海洋生态灾害信息后,供方按照需方的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通知后,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技术标准,在生态灾害发生海域,开展赤潮、绿潮、水母、褐潮等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编制海洋生态监测简报,直至生态灾害消亡。
服务时间:项目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且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 每月28日前,将生态灾害监测月报及监测原始数据报至省厅。 时间节点严格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海洋生态监测工作的进度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现场调查监测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赤潮监测技术规程》(HYT069-2005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现场监测按照《海洋监测规范第七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GB17378.7-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GB17378.3-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12763.2-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GBT12763.4-2007)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遥感监测按照《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7部分卫星遥感技术方法》(HYT147.7-2013)执行。遥感监测数据采用最新的GF-1、GF-2、GF-6等卫星遥感数据。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
服务类
名称:2025年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C19050000海洋服务)
服务范围:完成海洋生态基础要素的定期监测,掌握我省近海生态基础状况及年际变化趋势。在我省近海海域布设 74 个基础站位开展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监测任务在每年 8 月份实施。编制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报告以及数据集和统计分析产品。
服务要求: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的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项目在 2025 年 11 月 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且经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时间节点须严格执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海洋生态监测工作的进度要求。
服务标准:现场调查监测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147-2013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442-2020)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场监测按照《海洋监测规范第七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