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中医院全院医学装备整体管理维保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20597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中医院全院医学装备整体管理维保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大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4层415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柒万元整(小写:267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中医院全院医学装备整体管理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为医院提供医学工程科及医疗设备的全方位整体管理服务,包括科室建设、信息化建设、迎评迎检、日常管理、培训管理、配件管理、质控计量、维护维修、数据分析、效益分析等。 服务要求:按照对应等级医院的要求,完成医院的医学工程科建设。协助医学工程科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人员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等。 服务时间:自进场工作之日起3年,合同一次签订一年,考核后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如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医院医学装备整体管理维保服务要求,所有设备及零配件技术服务及免费更换。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文、朱萧俊、王平、李桂月、朱传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0564-608015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霍邱县中医院
地 址:六安市霍邱县水门塘路与新蓼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0564-6013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65320549或65307749转分机号66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金龙
电 话:0551-65320549或65307749转分机号66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微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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