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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升级与航空铁路专项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3-07
(辽宁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升级与航空铁路专项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升级与航空铁路专项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07594
项目名称:辽宁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升级与航空铁路专项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50,000.00
最高限价(元):4,1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监测力量建设,本期项目拟在辽宁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基础上,开展二期建设,主要包括:1套重点业务用频异常及不明信号监管系统、1套频率许可辅助决策系统、1套数据传输通道、原子化服务改造、以及超融合服务器采购、一体化互联互通测试等内容。新建系统及平台功能及性能应满足或优于《省级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规范及技术要求》《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要求(试行)》等相关技术文件中一体化平台及各应用系统的相关要求。

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辽宁省无线电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增强全省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提升全省无线电监测自动化、智能化、精细化及数据分析能力,有效提高辽宁省无线电管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达到初步验收要求,具备试运行条件,6个月内完成竣工,具备正式投入使用条件。 (具体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600,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监测力量建设,本期项目针对主要机场及航路区域监测,新建2个三类固定监测站,包括:锦州湾机场三类站新建、阜蒙县机场三类站新建。实现对机场的监测覆盖,满足航空用频日益强烈的安全保障需求。

通过项目建设,完善航空监测网覆盖,完成对重要机场的监测覆盖,提升全省无线电监测自动化、智能化、精细化及数据分析能力,有效提高辽宁省无线电管理能力。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达到初步验收要求,具备试运行条件,6个月内完成竣工,具备正式投入使用条件。 (具体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910,000.00
最高限价(元):2,9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监测力量建设,本期项目拟在铁路沿线站点新建7个4类监测站,包括新民北站、牛河梁站、孙家沟线路所、奈林皋站、北票站、黑山北站、乌兰木图站,扩大对火车站及铁路沿线的监测覆盖,查补覆盖盲区,适应工信部对铁路专项应用的无线电保障需求。

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铁路监测网建设,提升全省铁路沿线监测覆盖,有效提高辽宁省无线电管理能力。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达到初步验收要求,具备试运行条件,6个月内完成竣工,具备正式投入使用条件。 (具体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6时15分至2024年03月1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开标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 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
联系方式:024-86896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1114/23391961
邮箱地址:xmz024@qq.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传琪、赵锦飞
电 话:024-23381114/2339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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