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知识产权大数据融合分析平台研究与开发技术要求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资金已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XX知识产权大数据融合分析平台研究与开发技术要求
项目编号:2022-YJKXZX-F1037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XX知识产权大数据融合分析平台研究与开发技术要求 | 42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 | 北京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外资参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
3.7投标人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装备采购活动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3.8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9投标人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质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01月0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授权书原件(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被授权代表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 提供合格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认证证书(军内单位可提供由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如采用电汇方式报名,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入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审核通过后,报名登记并将报名材料原件寄到购买文件地点,汇款账户如下(以下账户仅限于购买标书)。
开户名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客站支行
银行账号:01090336200120105159899
邮箱:dfht2021@126.com
4.2 招标文件每包/套售价2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上午9点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开标时间为:2023年02月01日上午9点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人电话:010-66357201、1851024971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院1号天作国际大厦B座2010室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10-82168368/18538148631
邮箱:dfht20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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