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宁轨道交通低空融合发展及智能化场景试点应用项目(招标编号:202506180001)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在南宁轨道交通科创产业园、已开通的5条地铁线路以及正在建设的第三轮规划线路对轨道+低空场景应用融合与基础设施布局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专题规划研究报告,以及搭建一套具备多应用拓展接入的低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并在南宁轨道交通线路及科创产业园试点各建设一套低空物流无人机系统(含起降场及基础设施)。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 资金来源
企业筹措,已落实。
3.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不含税人民币263.00万元。
(1)招标范围:①南宁轨道交通与低空融合场景应用及基础设施布局研究:包括轨道+低空融合场景前期调研、技术咨询、政策研究、场景应用拓展、选址布局、产业建议等系列内容,编制《南宁轨道+低空融合场景应用及基础设施布局研究报告》。
②南宁轨道交通低空智能化场景试点应用:根据低空融合场景应用及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内容,开展包括市场调研、技术咨询、需求分析、系统开发等系列工作,对空轨物流联运、地铁保护区巡检等场景应用进行数据分析,并搭建形成低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物流数字化起降场及物流无人机系统。
(2)招标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对质量的要求。
5. 工期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为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及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之一:
(1)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低空信息化系统项目业绩。
(2)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低空经济相关咨询类或轨道交通规划类项目业绩。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合约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等,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6.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都应当满足6.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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