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利用走航车,重点采用颗粒物激光雷达及VOCs监测设备,通过实现边走边测,对区域颗粒物、VOCs变化进行观测,绘制区域颗粒物、VOCs分布趋势。通过合理安排走航路线及走航时段,针对站点周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工业园区、主要涉VOCs企业和疑似区域进行走航监测,同时了解排放强度和空间分布,为减排和防治提供数据支撑。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金额 |
1 |
仁寿县大气走航技术服务项目 |
VOCs走航天数不低于18车次(天次),颗粒物走航天数不低于3车次(天次)。 |
250000 |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成果交付
1) 实时走航结果及高值点位情况推送;
2) 出具VOCs走航巡查日报 18份;
3) 出具颗粒物走航巡查日报3份
4) 出具总结报告1份;
2、服务要求
1.走航监测路线以 市控子站周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为主,根据子站数据适时调整走航路线。
2.供应商提供相关走航观测(监测)设备、车辆,履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安全责任等由供应商负责 。
3.确保数据准确。
4.安排技术服务人员跟车,随车观测过程中实时跟进观测数据,对观测到的污染区域,污染源进行现场定位和记录,在小尺度范围内对污染源进行锁定;并结合站点位置、风场数据,分析异常值出现原因和污染物累计传输情况,及时反馈、调度相关情况,定期报送调度处置台账。
5.走航时间由甲方安排,在接到走航任务通知后,供应商应在12时内响应, 2天 内到达现场进行走航。
6.每次走航时间不少于 6 小时,走航里程不低于1 2 0公里或按照甲方要求开展。
3、主要走航设备参数要求
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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