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安全公司2024年数据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安全公司2024年数据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资格预审编号:ZJZB-2024-18857。
2.2 项目概况:本期工程新建数据管理应用系统,通过新增数据集成、数据开发、数据运维、数据治理、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数据地图、数据服务、指标平台、数据应用、服务门户等一级功能模块,满足安全公司对大数据管理应用的需求。
2.3 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服务。
2.4 项目性质:软件开发类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中国电信安全公司2024年数据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工程所需的新建数据管理应用系统 1 套。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2.保修期自终验之日起2年 | 北京市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
2.7 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须提供签署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1个业绩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同类项目(数据管理、经营分析应用相关平台或系统类)合同案例。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均视为同一个合同)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
(2)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文章推荐:
中国电信安全公司2024年数据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工程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