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东泰安烟草有限公司泰安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库区智能安全管控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泰安烟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TA-G-1-24-150
2. 项目名称:山东泰安烟草有限公司 泰安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库区智能安全管控系统项目 。
3. 实施周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4. 实施地点:泰安市。
5. 项目内容: 通过前端设备的信息报警采集,监控联动告警,中台深度数据分析,后台可视化展示管理等手段,全方位立体化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6. 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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