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62号
根据我单位业务工作需要,现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新冠肺炎疫情数据分析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项目名称
采购新冠肺炎疫情数据分析服务
二、项目预算
经费预算为:¥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个人或公司简介;
(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信用查询记录;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1);
(五)信用声明函(详见附件2);
(六)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详见附件3);
(七)投标报价函(根据服务要求(详见附件4)进行报价);
(八)服务方案;
(九)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少于5份作为佐证材料)
(十)服务承诺(按采购服务要求进行承诺,如实承诺)。
★以上材料按提交材料要求打印目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张并按目录顺序热熔装订成册(一式7份,一正陆副)并将投标文件扫描成PDF版本电子版文件,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和投标人联系信息等)。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
五、信息公布时间及接收材料时间、地址
信息公布及接收材料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9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接收材料)。
六、接收材料地址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5号楼508办公室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0771-5679541
七、监督电话:单位纪检监察室:0771-567999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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