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509G24052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大庆市大同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以同发改投资[2023]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庆市大同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匹配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服务地点:大同区同福街道同阳路南侧
2.3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7596.35平方米,新建综合楼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2300平方米,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容纳289张床位。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内容;
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所包含的相关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项目决策咨询、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满足规划方案评审、初步设计相关部门评审通过,辅助招标人控制施工图设计质量。
工程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311.88万元(其中:管理费75.81万元,勘查费23.75万元,设计费141.51万元,工程监理费55.65万元,造价咨询费15.16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全过程管理: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业务范围至少包含建筑);
(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最多由4家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项目管理单位;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3.3.3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4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3.3.5监理负责人:具备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6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或新成立企业,则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月份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官方网页截图,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4.1监理机构其他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4.2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本项目不对其它人数做具体要求,但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提供人员承诺书)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管理人员证件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理方案的内容。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9-6165758
招标人:大庆市大同区民政局
地 址:大庆市大同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614658883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国民街48号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18946136212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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